人被派往岭南地区进行戍边和开发。
汉朝时期:汉朝继续沿用谪戍制度。
在汉武帝时期,由于对外战争频繁,对匈奴作战等需要巩固边疆防线。
谪戍的范围有所扩大,包括犯罪的官吏等也会被谪戍。
而且汉朝在谪戍地的管理上也逐渐完善,谪戍者在边疆除了军事戍守任务外,还参与当地的屯田等活动,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边疆地区的经济开发。
唐宋时期:唐朝法律中有关于“流刑”的规定,其中部分流刑带有谪戍的性质。
犯罪者被流放到边远地区,要服一定期限的兵役或劳役。
宋朝也有类似的刑罚,不过宋朝谪戍的执行方式和地点根据具体情况有所变化,而且在一些时期会出现将罪犯谪戍到海岛等地的情况。
明清时期:明朝的谪戍制度较为严格。
朱元璋时期,对于一些犯罪的官员、士绅等采取谪戍边疆的惩罚措施。
例如蓝玉案后,许多涉案人员被谪戍到云南等边远之地。
清朝时期,谪戍制度依然存在,特别是在边疆地区的开发和防御中发挥了作用。
清朝将一些政治犯、刑事犯等谪戍到东北、新疆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