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kney最大的魅力不在吞音方面,而是rhyngslang,比如刚才你和那位女士在交谈时,说了stairs而非pears,而我们一般会用applesandpears省略后面,wentuppears自然比wentupstairs更受欢迎。还有电话这个单词,我们习惯性不会用phone。”
rhyngslang,同韵俚语,也是东区伦敦腔的一大特色。
“嗯哼,的确是我没注意到。”
没想到首先被少年提出的是口音问题,浅海弥雾略显尴尬地点点头,移开了视线。
拜托了,三个月时间又不是每天在学英语!
虽然学生时代的外语还不错,但想到才学口音时打开的一个教学视频,里面北爱尔兰牧羊大叔的火星口音,直接让浅海弥雾连续做了几晚上噩梦。
而特意纠正的东区腔也是不太熟练,没想到今天被小孩子指出来了。浅海弥雾点头示意白马探继续。
“而查尔斯先生应该提到了樱花旅游季吧?看来对那里很了解,来伦敦并不久,不是吗?”
白马探走过两步,伸出手掌:“握手的时候,我发现查尔斯先生的手指根部和虎口处有茧巴,形状有些像常年用枪的。”
“原来在见面前,白马同学一直在观察我吗?”
浅海弥雾双手交叉置于膝盖处,似笑非笑地询问。
“只是恰好听见了两句而已,因为当时查尔斯先生在为那位小姐表演魔术,比较引人注意罢了。”
白马探也不胆怯,反倒更显自信,一双棕红色的眼睛在灯光映射下熠熠生辉:“合格的侦探需要时刻观察周围的环境,还有……”
“滴滴——”
口袋里有细微的响动,浅海弥雾眼神一飘伸手摸进,随意地盲打了几个字。抬起头,茶发少年还在认真补充自己的推论。
“啪啪啪——说得不错,看来白马小同学很有侦探的天赋,希望下次还能见面。”
浅海弥雾站起身鼓了几下掌,将肩膀处发皱的纹痕轻轻抚平,朝白马探露出一丝欣慰的笑意:“很不错的推论,不过现在我得先行告辞了。”
发来的信息已经证明今天的任务完成,浅海弥雾是时候离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