吧,我绝无恶意。”
见创业园的一众人看向自己,沈仲只好伸手接下,本来他觉得自己势头正好,杨田均来这一出,让他顿感自己矮了好大一截,找了借口去施展厨艺。
沈仲做了八菜一汤,四冷四热,一个桂花米酒汤。
他读书时在中餐厅打过一段时间工,加之在外自己做饭,这两年厨艺有些生疏,好在配菜无需自己准备,只要提锅发挥,为了打败杨田均,他特意临时在厨房找菜谱进修了一下,菜品上桌,没丢脸,也算色香味俱全。
他本等着创业园的众人夸奖,却见这些人不声不响地安静吃饭,等了又等,还是没人说话。他又瞅瞅季大强,发现季大强没怎么吃菜。
杨田均双手捧着茶碗,在喝茶,当即为他解惑:“大强不吃葱的。”
好毒的一句话。
明明不该这样做,他却像被附体一般,抬起筷子,夹住葱香排骨。
“苒苒爱吃排骨。”
筷子中途被挟持,只见杨田均伸手拿住那块排骨,如乡野村夫一般,将排骨丢进自己嘴里,然后毫无吃相地舔了舔手指。
“这葱香排骨味道真不错,葱味很足,沈先生怎么知道我爱吃的。”
这时创业园的一人说话:“田均,你不是跟大强一样不吃葱的吗?什么时候开始吃葱了?”
“对啊,我记得以前让你做饭放葱,比杀了你还要困难,你现在改口味了吗?”
杨田均又夹住一块排骨放到碗里,他吞了口饭,爽气道:“咱们做生意的,人家客户要你喝酒你能不喝吗?我嘛,前年就试着开始吃葱了,还可以,吃了也不难受。”
沈仲双手交叉,坐在主位上看他,顿时没了吃饭的心情,不过他也因此记住,季大强是不吃葱的。
可他明明记得,上次在川菜馆吃饭,她点的菜里确实是含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