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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再见之时

    青春

    是什么呢?

    大概就是年少轻狂的胡乱作为

    无所顾忌的尽情玩笑

    不顾一切的勇往直前

    以及

    遇到某个人后,就控制不住的怦然心动吧!!

    ———————

    叮铃——滴滴滴、叮铃——滴滴滴……

    一座中端的小型单身公寓的主卧里,阳台上清脆悦耳的风铃声夹杂着卧室里急促的闹钟声瞬间充斥着整间屋子。

    两种声音恰到好处却的交汇在一起,合成一段“独特”二重奏,简直可以堪称另类的“催命神曲”。

    安亦书从睡梦中被吵醒,迷迷糊糊的睁眼瞟了一下,然后反手干脆利落的对着叫得欢快的闹钟就是一巴掌———可怜的闹钟还没明白发生了什么,就与地面来了个亲密接触,就此壮烈牺牲。

    如果闹钟会说话,此时估计想对他大吼一句:我可太难了!

    今天是礼拜天,安亦书休息,既不用上班也不用晨跑,当然更不用早起。可能是因为昨天晚上酒喝多了,有点神志不清,他竟然忘了关掉那该死的催命冤家。

    他试着挪了一下身体,但又不太想动,决定继续趴在床上躺尸……

    也许是这个姿势睡得太久了不舒服,他又翻了个身,然后半睁开眼睛,眼神有些迷离的看着白色的屋顶。

    本应该个愉快的早晨,结果因为一时疏忽,外加一个不是很愉快的梦后,愉悦值就这么在掉了百分之百的基础上又掉了百分之十。

    他昨晚做了个梦,又梦到那个叫做俞向阳的少年了。

    那个一颦一笑,喜怒哀乐都能牵动着他每一条神经的人。

    那个曾经带给他风和日丽,又推他入狂风暴雨的人。

    以及如今,彼此形同陌路的人……

    “六月的雨,就是无情的你,伴随着点点滴滴,痛击我心里,哦~我不相信,你不是故意的,却为何把我丢弃在风雨里……”

    正沉浸在感怀过去的悲伤情境里的安亦书,直到听见床头柜上的手机里传来一段很应景的忧伤旋律,他才如梦初醒。

    铃声是一首经典老歌,歌名叫做《六月的雨》,里面的歌词,说的仿佛就像是他的真实情感写照一样,莫名有点讽刺的意味。

    在铃声重复响了三次后,安亦书终于是撑起身拿过床头柜上的手机,叹了口气,缓慢的划动了接听键。

    “喂,有事吗?”

    “亦书,起床了没?”

    来电话的是和他一起上班的同事兼合伙人之一的陆宁,人挺好,嗯…还是个帅哥。

    安亦书打了个哈欠,回答:“嗯,刚醒,怎么了?”

    陆宁:“啊!我下午有点急事儿,你待会儿过来店里一趟,给我顶个班?”

    安亦书刚想拒绝,突然想到醒来之前梦到的事情,不太想一个人呆着,正好需要找点事情转移一下注意力,便随口答应:“好,我晚点儿过去。”

    挂了电话,安亦书看了一眼手机屏幕上的时间,不算太早也不算太晚的早上8点20分,他抬手抓了一把头发,把手机扔回床头柜上,然后起床开始洗漱。

    继续重复近十年来每天清晨都要重复做的一系列事情——热牛奶和烤面包,给阳台上的一排仙人球浇水,吃早餐,然后换衣服出门。

    这些事原本应该是两个人一起做的,如今却只剩下他一个人了。

    走到门口换鞋准备出门时,安亦书在鞋柜上找车钥匙,上面的暗格找了一圈也没找到,后知后觉的他才想起来昨晚是打车去的酒吧,车钥匙应该是被丢在书房的书桌上了。

    他急匆匆走到书房,果然在书桌上看到了他那被冷落了一个晚上的车钥匙宝宝,此时正孤零零的躺在一堆白苍苍的纸堆里。

    安亦书伸出手去拿车钥匙,随着动作被带起的衣摆却不小心碰倒了桌子上的笔筒,一只黑色的钢笔从里面滚了出来,恰好滚到了一张白纸旁边停下。

    安亦书看了一眼,鬼使神差的拿起钢笔在纸上写到:

    都说不被祝福的感情一般不能长久

    那个名为感情的东西却像藤蔓一样在我们之间纠缠了十年

    扯断,也根入骨髓。

    ————听风

    写完,他自己又愣着看了一会儿,然后才拿起车钥匙转身出门。

    工作可以让他在短时间内忘记那些并不开心的事情。

    乘坐电梯去到地下停车场,安亦书找到自己停车位上的雪佛兰轿车,坐上驾驶位系好安全带,然后启动车子,却无意间瞥到了车载显示屏上跳出的时间:2102年4月19日。

    原来,都已经过了三年多了!!

    还记得,他和俞向阳的相识,是在高中时期。

    那时候,他高二,俞向阳也高二。

    他十七岁,俞向阳比他大两岁,十九。

    同样都是花一般的年纪,就像盛夏雨后太阳下升起的彩虹,多彩而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