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哪里不对了?”
刘三醒道:“你之前说的,你想成就一番事业,但你连一点小事都办不好。你这绳子不够用,到处搜罗绳子,为什么不考虑把俘虏的人杀一批呢,人少了你绳子不就够用了么?”
张爷听的是目瞪口呆:“……”
刘三醒一笑:“怎么,觉得这样不对?你在乱世啊,这时候,你有多少菜才能请多少人,你没那么多菜,就只能减少不必要的人,做大事,这就是大事,你这都不明白,难怪我看你是成不了大事。”
张爷低下头。
他感觉刘三醒说的是对的。
但有时候,对的不意味着是你喜欢的。
他忽然想到了他老婆。
他的妻子毛氏,是他父亲老张爷千挑万选给他娶的,说是对于他最好。
那女人,姿容秀美,绝对不丑。即便是曾经缠足,但因了自己,仍然放了。为了取悦于自己,她做到了十足。
要知道此女出身旧官宦世家。
缠足是一直都有的。
是当时很多女性身份地位的象征。
可就因为自己的不喜欢,她就放脚了。
但那又如何?
不喜欢。
终究还是不喜欢。
他不喜欢的,是这一整个人,不是一双脚能改变的。
新婚第一夜他就离开洞房到书房睡的。
此后他更是拒绝和妻子见哪怕一面。
所以他知道刘三醒可能是对的。
但他仍然想走自己的路。
刘三醒忍不住又说了一句。
“不过吧,你的选择也未必是错。按理说你这样的人想做大事,应该短命才对。但命中注定你是长寿之相,不到一百岁你是死不掉的,或许正是你这个仁心给你自己添的福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