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有想跟这样的人起冲突,在身边那些所谓的义气朋友的鼓动下,两人有了一场地下的决斗,以输赢来绝对谁臣服于谁。

    那一年他十四岁,身体已经发育了,那种成熟已经超出了人们的认知。也就是从这场绝战开始,他声名鹊起。因为他赢了,这听起来真像是天方夜谭,但是他真的做到了,一时间被人推上圣坛。

    父亲知道后义愤填膺,挥舞着棍子见他就打,刚开始他还反抗,外人时常看到他们父子俩动手相向。后来他就忍着,就让父亲打着,他已经对自己的父亲绝望了。

    其实有时候他想自己这样的叛逆是否都得由父亲买单,从很小很小的时候他的内心就被埋下了种子,因为父亲的神经有问题,至少在他看起来是这样的。

    父亲也不是什么好鸟,家暴,赌博,打架,这些都是家常便饭,但是最最重要的一条是酗酒,每次他一喝醉,母亲就成了那个最可怜的人。

    有几次他眼睁睁地看着母亲倒在血泊之中,睁着一双痛苦的眼睛看着他。

    那种无助带给他的震撼是没法想象的,所以当时他就决心要变强,变得比父亲那滚蛋还要强还要滚蛋。对父亲的感情他始终充满了矛盾。

    最终母亲被打跑了,他也终于成了一个混子,一个标榜与父亲绝对不同却处处以父亲为榜样的混子。很多人都怕他,包括他的父亲。

    然而事情远没有完,人一出名就会有永无止境的烦恼,今天这个不服你,明天那个找你挑战,再明天又有人无端找你的麻烦。

    不过他也没带怕的,有很多人愿意跟他在一起,他也愿意跟他们在一起,那种优越感让他获得一种精神上的力量。

    村里道上的人开始联合起来对付他,因为他的存在已经打乱了一直以来的秩序,他们对他和他的手下进行了一次清洗。

    这场斗争是残酷的,甚至惊动了警察,他们只好从明面转到地下。

    那时的人对决斗有一种秘之想往,不管什么事只要是不服的就以决斗来解决,生死状一签,听天由命。

    由此这里诞生了史上最出名的地下擂台,道上人听了热血沸腾,普通人听了胆战心惊。

    在这个擂台上最出名的人当属林枫,那一年他十五岁,倒在他手上的人不计其数,他用自己的生死写着别人的生死,用自己的暴力创造着属于他的神话。

    事情总有让人意想不到的地方,那就是他的父亲,林枫从来也不认为父亲对自己有爱过,他的世界只有他自己。可是这一次他却充当起了好人,劝他从善如流,劝他远离那些人,劝他好好学习。

    林枫又开始打他,这种肉体的接触跟擂台上的接触是迥然不同的,他甚至感受到了一种疯狂的解脱。

    终于有一天,父亲众目睽睽之下撞死在他面前,当时的那种震撼他已经淡忘了,他只记得这个一辈子滚蛋的人拉着他的手,要他远离,要他回头,要他保护好自己,不要让他死不瞑目。

    林枫感到父亲有些可笑,临死之前竟然大彻大悟了。

    然而或许是因为厌倦了,他真的就萌生了退意。可是人一旦进入江湖如何能那么容易全身而退,就算是自己决心洗心革面别人也不会同意。

    最后所有人一致针对他,他又再次站上了擂台,不过这次他是为了退出而战,只要他打到没人再敢挑战,就不会再有人拦他。

    这注定是一场腥风血雨,这一带事实上没有能威胁到林枫的人,因此他们请来了专业的打手,林枫以为他都要永远地倒在上面了。

    奇迹的是他走了出来,江湖从此与他再没有关系。他开始疯狂地做梦,他不知道为什么总是梦到父亲,父亲临死前头破血流的样子以及对他说的那些话。

    刻入骨头的恨。他恨父亲。他恨很多很多的人。甚至这个世界。

    恨归恨,当他再次回到学校还是让很多人感到不可思议,结果他竟然还考上了高中,一切想起来就跟梦一样。

    陆晨早上是被吵醒的,陆晨和陆彤在厨房里做吃的,这些平时都是他做的,看来他们是发现自己脚上的伤了。

    他从床上爬起来的时候他们已经做好了早餐了,白粥加鸡蛋青菜。

    “你们终于长大了。”陆晨洗漱的时候夸他们。

    不过他不得不承认,粥煮得太烂了,蛋太咸了,青菜放太多味精了。不过吃着吃着他有些哽咽了,他不敢想象自己的生活没有了这两个累赘会是怎样。

    会更好?还是更糟糕?也许都可能吧。他突然感到对不起他们,他们虽然平时对他无礼,但是这种无礼未尝不是对自己的一种保护,他们已经谁都离不开谁了。

    “你怎么来了?”陆晨躺在床上看到林栋的脑袋探进了门里。

    陆哲和陆彤过去把他拉了进来。林栋把一只袋子递到了他的面前。

    “送我的?”陆晨接过袋子。

    是一双布鞋,一双很大很大的布鞋,质料摸起来很舒服,里面了垫了毛垫子,而且还是两张。

    “我爸叫我拿给你的。”林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