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人物志——璃梦

由v法则证明



    就约束3而言,我们有以下内容:



    给定任意无限语言Lk,λ,其中λ < k,且k ≥ w1,对于所有句子σ,∈∈lk,λ,使得∈σ,如果n为任意长度,则|= σ不隐含▎σ



    V-逻辑的不完全性是一个特例。



    我们有以下内容:



    1.如果v是不可数的,那么有γ,?使得γ| = v?aγv ?.



    2.如果v在我们的v-逻辑多元宇宙理论t中是不可数的,那么就没有“真正的”外部模型w . s . t . v .?w,也就是说,没有断言其存在的v-逻辑理论的v-逻辑语义对应物。



    3.因此,如果V是不可数的,约束3不满足,约束2仅在语法上完全满足:我们只能通过断言它们存在的理论来表示V的扩展。



    4.如果v在我们的v-逻辑多元宇宙理论t中是不可数的,那么就没有“真正的”外部模型w . s . t . v .?w,也就是说,没有断言其存在的v-逻辑理论的v-逻辑语义对应物。



    因此,如果V是不可数的,约束3不满足,约束2仅在语法上完全满足:我们只能通过断言它们存在的理论来表示V的扩展。



    修正1(超宇宙):最简单的解决方案是假设V是可数的(V-逻辑对于V可数是完整的)。



    然而,这在哲学上是有问题的。



    修正2:我们满足于(公理化的)理论。由于各种原因,这种修复似乎更好,因为:



    多元宇宙将在没有任何‘直觉’的情况下发展



    我们仍然有多元宇宙成员的清晰表述



    从历史上看,关注公理而不是语义在许多方面已经被证明是足够的



    对于?的每一个陈述和地面宇宙的每一个外部模型如果|= ?,那么在v-逻辑中有一个?的证明



    任何相容的V-逻辑理论t都有V中的模型。



    这个公理将解决“不完全性问题”,确保每个纯语义陈述的V-逻辑中存在一个证明V



    然而,目前还不清楚该公理应如何表述以显得“自然”,以及为什么它应被接受



    更正式的说法是,?γ?| =?= ?].



    因此,V逻辑多元宇宙理论可以被视为下列公理的集合:



    1.基础集合理论(bSt)



    2.(宽度多元宇宙)对所有ψ,和?=“w



    ?(英国夏令时+ ?)



    |= ψ”(其中进一步的公理?例如:I(和细化),完整性等。



    如前所述,语言是Lk+,w,具有单独的常数:V



    对于V和w,每个a ∈ V。



    对于w,和无穷多个单独的常数a



    增加一个高度多元宇宙(由顶端延伸的五)



    使用更强的无穷逻辑:Lk,w且k(至少)a



    难以接近的红衣主教(见下一张幻灯片)



    附加公理:例如,多元宇宙公理,如I(极大性)



    考虑“替代的”V-逻辑:例如,如果V = L,考虑L-逻辑多元宇宙:这看起来是一个人可以拥有的最广泛的基于V-逻辑的多元宇宙概念(因为所有与L兼容的宇宙也与L的任何扩展兼容)



    考虑Vw逻辑。这相当于V-逻辑,只是这里V



    仅仅是秩初始段Vw



    这个逻辑是完整的(因为Lw1,w中的w-完备性定理)



    现在,考虑下一个完整的无限逻辑Lk,w,其中k



    至少是很难接近的。



    问:有可能基于Lk,w定义一个vk-逻辑吗



    也是完整的。



    后一点导致以下可能的约束\/原则:



    给定v的一个延拓,比如说v∫,s . t . v .?v∫,每当有一个w延拓V s.t. w |= ?,我们就有一个对应的w∫,延拓v∫s . t . w∫| = ?.



    cUh断言,如果我们用一个更大的V *代替V,围绕一个更大的V *构建的多元宇宙不会减少与V兼容的真理集,也就是说,V *拥有与V一样多的兼容宇宙。



    cUh也可以被看作是V的一个独立的和新的极大性原理(可能导致V成为V逻辑多元宇宙的‘极大核心’?).



    (问题1)考虑不同